
理赔须知
一、在职职工意外伤害类、子女意外类
1.身份证、银行卡(具体到开户行的名称);
2.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+出院记录;
3.X线拍片或CT检查诊断书或手术记录:
4.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,应提交户籍管理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(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)以及单位出具非故意行为的意外身故证明,会员因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交警部门出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;
5.其他必要的文件或证明。
二、短期意外类和新就业形态专项意外类
1.身份证、银行卡(具体到开户行的名称);
2.会员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时,填写《赔付申请书》,提供与意外事故的发生日期、性质、原因、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,参保单位盖章;
3.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+出院记录、X线拍片或CT检查诊断书或手术记录;
4.申报医疗互助金的需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:如诊断证明、医疗病历、医疗发票和结算单,住院病案首页,入院、出院记录(需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),以及需要由会员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;
5.涉及交通意外的,需提供交警部门出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;
6.申请领取身故互助金时,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(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),非疾病身故需提供公安部门或其相关机构出具的会员意外死亡证明;
7.申报猝死:需救护车及医院抢救记录、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(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)、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;
8.其他必要文件或证明。
三、重大疾病和女职工特疾类
1.身份证和银行卡(具体到开户行的名称);
2.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;
3.同次住院术后病理报告单及手术记录单;
4.放化疗记录或医院的其他证明;
5.猝死:救护车及医院抢救记录(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)、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、单位情况说明;
6.急性心肌梗死需另附心电图记录单(医生诊断意见+科室章)、心肌坏死标志物检查(肌钙蛋白及肌酸激酶同工酶化验单);
7.肾透析:透析记录(90天及以上)或肾移植记录。
四、住院医疗类
1.身份证和银行卡(具体到开户行的名称);
2.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;
3.同次住院发票和参保地医保结算单,申报门诊特病互助金的还需提供审批表。
五、其他事项
单次互助金支付金额在3000元(不含3000元)以下,仅上传申领资料的电子版且须为原件;单次互助金支付金额超过3000元(含)还须向各市、区县总工会互助保障承办部门提交申领材料的纸质版,同时填写《赔付申请书》由参保单位盖章、签字后一并上报纸质材料。